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原建设部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同时废止。&;来源:住建部网站
分类: 业界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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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苏建建管〔〕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省负责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月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年月日。已实行电子资质证书的,企业可在资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使用;未实行电子资质证书的,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同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因经营范围调整等原因不需自动延期的,可于年月日前书面提出不延期申请。&;&;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首次或增项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二级资质,许可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注销相应类别的三级资质。&;按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升级或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及增项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其已有各项资质必须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三、企业及个人业绩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号)有关规定执行,未进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的工程业绩,不作为申报资质有效业绩认定。&;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业绩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未进入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由我厅会同各专业厅局和部门认定。&;四、企业直接申请取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要求对其进行动态核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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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对住房保障领域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对住房保障领域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住房保障申请行为,推动住房保障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关于对住房保障领域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由七部分构成,包含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的对象和内容、全面推行事前信用承诺的制度、积极督促执行主体限期整改等。近年来,住房保障领域的失信行为呈递增趋势,如承租户把廉租房擅自转租转借给第三方获取利益、申请廉租房后无正当理由闲置等等。加强信用监管,除了针对个人,还针对企事业单位。市民在申请住房保障的过程当中,需要出具收入证明。如果单位出具了虚假证明就具有欺骗性,影响审核结果。个人和单位都将受到信用处罚。目前,我市已开始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信用承诺书。承诺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承诺的主体内容、主体事项,第二部分则附加了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通知》的出台有助于加强对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的监管,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后续,他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信用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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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实名制管理是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数据归集、数据应用等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根治欠薪、市场行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的拓展应用,现就进一步强化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录入和考勤&;&;&;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监管力度,拓展实名制人员信息录入的范围。自年月日起,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含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基本信息(包括相关持证上岗人员的证书类别、证书编号、有效期等);应及时修改完善建筑工人的技能等级、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信息,对于临时聘用人员也应纳入实名制管理之中,做到应录尽录、准确无误,相关信息完善、录入工作务必于年月日前完成。全省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实行每日考勤,考勤记录将作为各地对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以及核实管理人员是否履职的重要依据,其中项目经理以及总监每月考勤记录不得低于%。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项目,省厅将纳入预警项目清单,逾期未改正的将予以通报、处罚并扣除项目和企业对应的信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本地建筑市场执法人员信息一并录入,方便执法和监管人员对项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执法监督数据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之中。&;&;&;二、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实名制管理数据标准&;&;&;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是统一标准数据的信息管理平台,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以省级制定的统一标准数据,通过县、市平台向省级平台实时传传输数据。对于实施智慧工程建设的项目,在实名制管理终端必须加强数据的融通性,按照“四项制度”要求,保证数据实时、准确传输至县、市、省级实名制管理平台。各地应认真核对并及时调整实名制管理平台中工程建设项目的状况(包括在建、停工、竣工等施工状态),确保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现状,省厅将于年月日起,通过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对上述情况进行系统内排查、核查。&;&;&;三、强化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个“百分百”的要求,即实名制考勤率%、工资专户开户率%,总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率%,强化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四项制度”,重点检查总包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考勤等制度落实,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改正。对于代发工资数据无法实现与省、市实名制平台对接或者不能准确反馈工资发放数据的银行,应停止其在当地开设工资专用账户资格。严禁总包单位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委托分包企业和劳务企业代发,严禁将工资直接发给班组长,工资必须经农民工本人确认后,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银行卡。对于不能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时状态,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工程状况,逃避监管的建设项目(含已实施智慧工地建设的项目)和企业,一经查实,严格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予全省通报,扣除项目和企业相应信用分,并处以限制企业承接新工程,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四、推进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的共享和应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人社、信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实名制管理平台与劳动监察、信访、公安、质检、安监、教育培训等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动实名制管理数据共享。省厅今年将推进与劳动监察部门实施“一案双查”机制,与信访部门开展投诉案件信息对接,与公安部门实现人员信息比对、确认,推进安全教育、人员资质资格等信息共享。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数据的应用,探索将实名制管理情况与企业信用等级、招投标、资质升级、市场行为监管等挂钩,不断拓展数据的应用范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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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2020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2996亿元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建筑业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亿元,比上年增长.%。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国有控股企业亿元,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比上年增长.%。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亿元,增长.%。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中部地区投资增长.%,西部地区投资增长.%,东北地区投资增长.%。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此外,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万套,基本建成万套。全面完成.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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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建筑业重要政策盘点
推进智能建造、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施行工程总承包、“两新一重”建设……近期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影响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以下为最新政策盘点:.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年月日,住建部发文同意上海市、重庆、广东三地的个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此前,住建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个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到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人社部公示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月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对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调整后,拟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其中,准入类项,水平评价类项。主要变化有:注册测绘师、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等资格调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原注册设备监理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住建部: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年月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重申: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清理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行为。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揽业务活动中的投诉举报事项,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执行由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设计、施工“双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办法的配套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于月日正式印发,年月日起执行。.《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年)》印发围绕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年月日,人社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年)》,部署“十四五”期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五年行动》明确九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更加注重关键少数。本期计划围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年月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通知》决定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个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从年月日至月日。.更多省市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根据国务院提出“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的意见,在山西、南京、青岛率先试点取消图审之后,湖北、山东、浙江、深圳、广州、长春等探索部分或全部取消施工图审查,代之以专家评审制。如有需要,建设单位可自主委托审图机构或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审查。.资质改革:《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公布年月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年月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公布该方案,将企业资质审批条件进一步大幅精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项减至项。《方案》明确,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引导建设单位合理选择企业。制度的完善,将优化调整工程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不以资质作为重要标准,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自主选择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企业,暗示着资质将进一步弱化。.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年月日,住建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工作目标如下:到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万人以上。到年,建筑工人就业高效、流动有序,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工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两新一重”是总理报告新词,即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目前,政府已出台针对性政策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在重大工程建设提速推进的同时,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也开启新的内需空间,各地相关投资项目也在紧锣密鼓地落地。新基建涵盖基站建设、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兼顾了稳增长和促创新的双重任务。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看,短期内新基建还不能从规模上取代传统基建,因此,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必然与“两新”一起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巨大的发展潜能。
